邵阳新闻网8月18日讯(通讯员 张卿 肖烨)近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隆回某托管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对该单位营业区域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逾期未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此前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联合县纪委、县教育局于6月17日深入某托管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营业区域部分电气线路的敷设未穿阻燃套管,存在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同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于2025年6月25日前改正。整改期限到期后,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前往该单位复查,发现该单位营业区域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逾期未改正,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场所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强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并要求各教培、托管中心定期进行隐患自查整改,同时不定期对所辖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消除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