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0月27日讯(通讯员 罗晓舞)10月23日,新邵县城管局原党组书记李红卫(曾任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所长)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私藏弹药罪一案,经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向邵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红卫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邵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红卫,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藏匿所配置的弹药,拒不交出,依法应当以私藏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