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1月9日讯(通讯员 颜耀宗)11月9日,新邵县大新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学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要求全体镇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办法》的重要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办法》的学习。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人民政府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微信等多种形式对村民、居民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通过培训学习,大家认识到反恐工作的重要性,对《办法》的内容有了较深的认知,增强了做好当前反恐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升了安全防恐防范工作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