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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杀人放火”的补课背后是什么?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白云深处 2014-09-22 10:11

近日,扬州高邮市多名学生家长向现代快报反映,孩子刚上一年级,就被学校老师要求到校外一家培训中心补课,每门课收费260元,学费由老师代收。事情被爆出后,高邮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回应称,会调查,但需要一周时间,且能不能出结果还不好说。当地电视台记者前去采访时,该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不耐烦地称,“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9月19日《现代快报》)

从报道和当地教育局做出回应来看,家长反映情况是属实的。当地教育局和关工委也表示将介入调查和处理。但该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的回复不可不谓雷人:“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

说实话,笔者为该办公室负责人的神回复所“折服”。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邮市教育局,本应在接到相关投诉后立即进行查处,却面对记者坦然声称“又不是杀人放火”。笔者还真纳闷,在当前语境下,该办公室负责人是“脑子进水”,还是“杀人放火”的补课背后有些强大的“能量”。但个人认为,其至少折射出以下几层意思:

其一,公然睨视相关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都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和家教家养,不得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补课和家教家养,教师之间不得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家养生源,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教师不得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或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此例中,在职教师公开参与校外补课,而且还明码标价地向学生收费,这难道不是一种违规行为?不是在鄙睨政府相关规定?

其二,暴露出个别基层干部的官僚作风。作为一名面对群众的基层干部,本应强化服务理念,为学生和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可面对记者的采访,该办公室负责人能如此放言,绝不是一时慌乱而口不择言;从某种程度上讲,或许更是其一贯工作作风使然。事实上,当前,就有一部分人虽然只是办公室里的一名科长、股长,但其就是要把权力用到极致,应该说,这位办公室负责人身上的“小官大僚”作风在此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其三,监管的严重缺失。根据相关规定,校外辅导站是完全免费的。高邮镇关工委校外辅导中心以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为借口,进行大规模补课,并聘请在职老师参与教学管理,显然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此外,据报道,“高邮镇青少年活动中心”虽是一家社会办学机构,但挂有“高邮镇关工委”的招牌;而且,有如此肯定,“他们搞得很成熟,我们就动员他们来做。”由此可以看出,该校外辅导站即使不说挂上关工委牌子,也与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说,该市教育局和关工委在监管上明显失职,自然难辞其咎。

高邮市部分教师公开向学生收费搞有偿补课,或许只是揭开有偿家教和校外辅导站收费补习的“冰山一角”。但反思此类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的发生,与各地教育等相关部门行政欠作为、乱作为甚至不作为不无关系。有效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和校外辅导站乱收费行为,关键还是要在问责上下功夫,一方面要严惩那些唯利是图、见钱眼开的教师,另一方面也要严厉问责那些失职、赎职的部门领导。(新宁白云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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