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10月10日上午,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邵阳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这意味着邵阳本地新设企业即将以最少的成本、最快的的速度投入运营,赢得了起跑的时间。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度改为认缴制、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前一项改革在今年1月份实施以来,已经显现良好的政策效应。据统计,截至9月30日,邵阳市新登记企业4092户,注册资本184.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98%和66.05%;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3999户,注册资本173.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87%和110.88%,市场主体创业热情高涨。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邵阳市和株洲、湘潭、衡阳、岳阳、怀化、永州等7个市州于8月25日被纳入全省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邵阳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实施后,一般情况下,企业不需要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更可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据悉,列入《邵阳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共为16类41项,对于在此目录外的审批事项,自《邵阳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发布之日起,邵阳市各级工商部门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条件。各级工商部门将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内注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邵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红介绍,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体现了用政府行政审批权的“减法”换取市场主体的“加法”,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同时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有利于改进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治理能力,并促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