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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腐败不容忽视 科研“裸奔”改休矣!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周晓龙 邓军 2014-11-07 09:42

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近日却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在新中国的科学史上,52岁的李宁很可能成为首个被取消院士称号的“两院”院士。

从“李宁案”中不断披露出的细节,人们发现我国在科研领域方面的腐败,也是触目惊心!中央电视台在10月10日的报道中透露,我国科研经费大约只有40%真正用于科研本身,剩下的60%则被日常开销、请客吃饭、买房买车等消耗掉了。科研经费被大量用于科研本身之外,除了导致科研不能更好地完成,而且还会滋生贪污、腐败等社会不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比如,科研项目的总负责人如此做,会言传身教给他们的博士生、硕士生弟子,带坏了他们,让他们的科研目的观和价值观蒙上发财的阴影。如果大量的科研工作者都如此,那么我们国家的科研创新就必然遭受致命的伤害。如果科研出了大问题,那么我国在国际竞争力就会出现重大问题,从而导致处于劣势,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我国是名副其实的科研大国,各级政府每年投入的总经费上百亿。然而,我们却没有一部专门管理科研的法律,也没有相关法律中有相关条文管理。这就导致科研管理无法可依,让科研“裸奔”。而国际上通常都有法律管理科研,贪污、浪费、套取、非法使用科研经费的科研人员,时刻受到法律的严厉监管。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制度,所以这些国家的科研人员能够好好做科研,不断积累、超越、创新,最终涌现出一大批“诺贝尔奖”得主。由此可见,李宁院士被逮捕的确呼唤我国尽快进行科研立法,结束科研“裸奔”的危险状态,从而让科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我们就能够非常有力地防止李宁这样的科研“硕鼠”四处横行,浪费纳税人血汗钱。这才是我国众多科研乱象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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