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公安部获悉,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开展以来,已有288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归案,其中126名主动自首,公安部再次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新华社)
过去数年间,贪官外逃问题一直引人关注,但此类现象一直有增无减。大量“贪官”不断外逃的情况,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不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也严重损害和玷污了党的形象。十八大以来,我国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局面明显改善。今年1月,中央领导强调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7月公安部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行动中,两个月将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抓铺归案。其中有11人逃亡在11年以上。两个月抓铺的数字相当于去年全年总数的一半。然而学者们认为,滞留境外的贪腐官员保守估计仍有很多,携带的资金不下千亿元。
“抓贪官难,追赃款更难”。贪了就跑,跑了就了,这是一种无言的结局。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民脂民膏被席卷出境,融入发达国家的经济循环,从此难以剥离。尽管到目前为止,外逃官员的数字和带走资金的数额还缺乏权威统计数据,但从近年来媒体披露的诸多个案和抓捕回国的官员资金情况来看,肯定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三十六计走为上”的道理贪官们都懂,问题是,贪官怎么都能在关键时刻成功外逃?怎样才能防止贪官外逃的情况发生?笔者认为至少要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去努力。首先要从制度上做起,切断贪官外逃的可能性,用制度约束人,不给官员“可逃之机”,力争把绝大部分腐败分子解决在国内。俗话说,求人不如求己,不把好国门而放跑腐败分子并再去追捕时求其他国家是极不明智的选择。要建立纪检监察、反贪、组织、公安、边防等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赋予反贪机构更多的独立性和更大的权力。同时加大失职问责力度,对官员实施更严格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大力提高我国护照管理、边境管理水平。其次要从官员本身做起,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使其信息透明。官员信息的不透明使得不少外逃贪官在外逃前,已经是裸官,所以他们才能在贪污腐败后无所顾忌的外逃。政府应尽快建立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库,建立政府官员廉政档案,建立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的房产、投资、就业等信息的数据库,实现公众与政府、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解决信息不透明问题,这样一来,使贪念蠢蠢欲动按捺不住的官员们不敢伸出贪婪之手,因为一旦伸手必然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