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公安部从一起制售病死猪案件入手,摧毁了一个特大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打掉11个犯罪团伙、抓获110余名犯罪嫌疑人,查扣病死猪肉及问题肉千余吨,地沟油48吨。肉制品销售地涉及11个省区,涉案总值逾亿元。利益链条中有监管部门人员收好处费后开具检疫合格证、保险公司人员出卖病死猪信息。(《法制晚报》1月12日)
我们在为公安部破获垮11省区的贩卖病死猪肉大案拍手称好的时候,我们内心着实开心不起来。试想不法分子作案时间如此之长,涉案的案值如此之大,又将会有多少百姓深受其害。更让人禁不住要问的是这些贩卖病死猪的犯罪团伙能经历6年而不被查处?为何这些经受经销、制作以及卫生防疫、食品监督、检疫、运输等不同行业与部门的监管的病死猪最终都能顺利流向餐桌?笔者认为:关键原因就是这些病死猪暗藏“商机”,能给人带来诱人的利益,因此要除去病死猪之害必须加强肉制品的监管,堵死病死猪肉“利益”链。
首先,应当从源头上堵死病死猪肉的流入。不管是养殖专业户还是个体户,一旦出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都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同时做好猪场的日常监控,对从猪场流出的猪肉进行严格检测,就能在源头上掐住制销产业链。这就需要检疫、工商、质检、卫生防疫、市场管理等各部门联合执法,全方位、不间断地对每一种流入消费市场的肉制品进行检验,做到监管“无死角”。
其次,加强执法力度,严惩涉案人员,用法律武器震慑违法经营者不敢制售病死猪肉。当前对于查办制售病死猪肉的案件,大多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论处。一般刑罚较轻,一些涉案人员服刑后重操旧业的情况比较突出。因此,对涉及制售病死猪肉的奸商和官员,应该用重典来惩治,对利欲熏心的奸商来说,不仅要让他们倾家荡产,还要有刑法上的重罚,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犯罪分子,应该提高到死刑来警示;而对那些涉及失职渎职或直接参与的公职人员,不但要开除公职更应该移送司法。
最后,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病死猪肉。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高群众鉴别病死猪肉的能力,自觉抵制病死猪肉,让其没有消费市场无利可图。同时,强化投诉举报机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食药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制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真正实现综合防治,全民共管的良好局面。(新宁县谭碧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