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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城管迅速制止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8起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阳艳萍 2015-02-16 15:29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阳艳萍)2月14日当晚8时30分左右,隆回县城管执法局相继接到隆回县110指挥中心及12345政府公众服务热线转交投诉称:九龙广场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已造成一户人家阳台窗帘起火。

接此投诉后,隆回县城管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先对4起正在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了火速制止,并对3名销售孔明灯的人员进行劝导,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孔明灯,同时还对一名不听劝阻依然在售人员的孔明灯进行了强制收缴。

孔明灯又叫天灯,相传是由三国时的诸葛孔明发明,近年来,孔明灯作为一种新的节日庆祝方式广泛流行。情人节当晚,为庆祝节日,隆回县许多在九龙广场休闲的年轻人均选择了燃放孔明灯放飞上空的方式祝愿爱情。但孔明灯外焰温度可达300℃,由于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孔明灯如果掉到山林中,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掉到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有易燃易爆物品地带,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在半空中还有可能挂到高压线上,导致电线短路。孔明灯不仅安全隐患重重,同时还会破坏我们的城市环境卫生。隆回县城管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孔明灯的危害性,认真汲取孔明灯事件的惨痛教训,尽量不要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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