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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正派 让敢于“得罪”人 成为一种境界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若苦 2015-05-12 09:45

不愿轻易“得罪”人可能是人的自然天性。但是,虽说我们这个世界到处洋溢着真善美,然而假恶丑也是与生俱来的。尤其是在时时充满着矛盾,事事充满着斗争的情况里,欲行“好好主义”可又怎么坐得稳“好好先生”呢?这就恐怕要讲点“得罪”。

朱镕基同志曾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讨论时说:“公道正派,敢于得罪人的,要让他担当重任”。尔后,在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提出“五项要求”的第三项是“要从严治政,敢于得罪人。”一国之总理,如此反复提出这一特殊要求,足以说明“得罪”人之于“治政”的重要。而在“得罪”之前均冠以“敢于”,既折射出了怕“得罪”人的普遍心态,又道出了要为“从严治政”而去“得罪”人的决心和信心。他所说的“敢于得罪人”是以“公道正派”为前提条件的,与那种原则不要,小事计较,挟私整人,以势压人的得罪人是截然不同的。改革越是向纵深发展,利益调整的力度越大,只要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谁也不可能不得罪人。怕“得罪”人的,凡事干不了,干不好,怎可重用?朱总理的特殊要求确有特殊意义。

怕“得罪”人的,官也好,民也罢,大都是尊崇和为贵,认为义气随和人缘好,殊不知世界上没有方方面面都照顾到而皆大欢喜的事,你迎合了少数人的心意,让少数人称赞,必然有悖于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失去多数的支持,为多数人所鄙视,而不得不备尝左右受夹的烦恼。怕“得罪”人,往往功过不分,是非不辨,往往宽容了落后情绪,迁就了个人主义,姑息了鄙视行为,助长了歪风邪气,其不得罪之“罪”如何,可想而知。这是任何高明者求不来避身术而又玩不得圆滑的。

当然,不怕“得罪”人必先自身硬,做得正,站得稳,如似“泥菩萨过河”,岂不被人倒打一耙?何以“得罪”得起呢?有个管官的官如是公开声明:生不要选票,死不要花圈!他铁定要“得罪”而且成功地“得罪”了一批贪官污吏。如此无私无畏,那些被少数人误解而受到中伤,从阴暗浓汤扔出几颗石子、选举中少了几票,等等,自然不屑一顾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敢于“得罪”人,是否也是一种难能可贵、可歌可泣的精神境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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