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炜强)5月19日,新宁县公路局路政大队联合城建、国土部门,对S218线2K+100m处占用公路用地在建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该违章建筑物距路肩仅1.6米,没建地基,后有洼地,未砌挡土墙,建筑材料堵塞水沟导致排水受阻,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县公路局路政执法大队已于5月18日对当事人胡述东侵占公路用地建房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消除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了当事人不能继续违法修建。但当事人藐视法律法规,继续我行我素。
19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当事人胡述东采取拒不露面的态度阻碍执法,在此情况下,路政、国土、城建等执法部门共同做出了强制拆除的决定。拆除过程中,当事人胡述东气势汹汹地出现,态度极其嚣张,并扬言:“我是困难老百姓,没钱买房子,你去看看我现在住的房子,还没这个地方的一半宽,我修个茅棚住一下你还要拆我的。反正我要在这里修,你们今天谁拆我就打谁!”面对此情此景,路政大队长蒋新彪耐心对当事人进行劝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建房。你想安个家的愿望我们能理解,也同情你的难处,贫穷和艰难不能成为你违法的理由。公路安全畅通同样重要,我们也是依法办事,制止你违章修建,保护公路的产权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掏心窝子的话说了不少,当事人还是不愿配合,并多次以武力威胁执法人员。大队长蒋新彪见状,斩钉截铁地对其他执法人员说:“马上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请派出所的同志来协助,不能因当事人霸蛮就停止执法行动,不然法律的威严何在?虽然对方是弱势群体,进行强制拆除可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只要我们行得正坐得端,是依法办案,就没必要畏首畏尾,违法建筑必须强制拆除!”
派出所民警赶到,对胡述东暴力抗法的行为进行了制止,违法建筑被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