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网2月4日讯(通讯员 杨章佳 吴桂菊)2月2日,绥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乐,副院长唐建兴一行深入该院武阳法庭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与该庭干警亲切座谈。
调研组一行现场查看了武阳法庭的办公室、审判庭、会议室等办公区及干警生活区,详细了解法庭基础设施、人员配置、案件办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并与该庭干警们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该庭庭长向新元关于法庭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调研组一行对武阳法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的人民法庭工作要着重从这些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正确方向。二是要狠抓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三是要坚持严管厚爱,深入推进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四是要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发挥法庭优良传统,抓亮点、创品牌,推动法庭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要延伸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功能,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据介绍,武阳法庭是绥宁县人民法院于1992年9月8日根据绥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复成立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审理该县辖区范围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该法庭占地1.312亩,主体设计两层,建筑面积760平方米,内部设有功能齐全的立案大厅、审判庭、调解室、合议室、陪审员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律师阅卷室、案卷存放和执行保管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