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3月25日讯(通讯员 刘繁荣 李莹)“对于轮休遇上节假日是否应判决支付三倍工资的问题,我与黄法官看法不一致……”“对于离婚案件中此类情况,我的意见是应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理、裁判!”3月23日,新邵县人民法院院务会议室里热闹非凡,这是该院干警在利用学习教育的间隙,就民事审判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统一裁判尺度,也是该院把握学习教育环节,力促学习教育成果“两转化”的行动之一。
据介绍,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严格贯彻上级精神,着力克服工学矛盾,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抓好各项学习教育,并力促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工作成果。该院一方面以开门座谈与关门教育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学英模与学身边人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理论学习与党课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和学英模事迹等教育参与人员和内容的落实,力促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做好“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工作的要求,发扬“5+2”、“白+黑”精神,见缝插针、加班加点干好审执工作,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
同时,该院认真组织民事工作线上干警,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的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梳理和讨论,对民法典颁布以来离婚案件出现的新情况、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三倍工资的认定、财产保全案件中尺度的把握、信用卡纠纷案件中法条适用、物业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处理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激烈地讨论,尔后达成了共识,并统一了裁判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