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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上能下关键要疏通能下“出口”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石娟 2015-07-31 09:5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和必须予以调整的10种情形,对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关键要疏通干部能下的“出口”。一方面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思想观念上引导干部对“能上能下”的正确认识,要宣传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意义,打破在干部中长期以来形成的“官本位”、“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等习惯性观念,让“干部能上能下是常态”的新理念深入人心,促使干部保持平和心态,正确理解和对待“下”和“出”,放下思想包袱,淡然面对工作和职务的调整。

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规定》中指出要对五种干部进行问责,十种干部要被调整岗位。那么,要认定一名干部是否该问责或被调整岗位,必须要构建科学的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岗位干部的不同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要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要细化、量化。注重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将换届考察、个别考察结合起来,增强考核方式的系统性,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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