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冯水香 王慧慧)8月11日上午,新邵县杨某给新邵法院刘法官打来电话:“刘法官,太感谢你了,刘某已通过银行汇款27万到我账上,我终于可以给我老公治病了……”
这是一起借款纠纷案。邵阳市北塔区刘某与新邵县杨某及其老公是高中同学,几年前刘某在外创业包工程,杨某尽其所能帮助他,并为刘某所包的工程项目找亲友筹款、投资。后刘某创业不济,工程亏损,经济困难。同样,不幸的是,杨某老公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确诊为鼻咽癌。双方家庭经济都十分紧张,在此期间,杨某多次向刘某催要当初所筹款项无果,便向法院起诉。
新邵法院承办法官刘繁荣刚接到这个案子感到十分为难,毕竟这不是普通的借款纠纷,双方家庭经济都十分困难,这个案子如何处理,将直接影响到两个家庭。
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很大,情绪十分激动。休庭时,原告老公向法官哭诉到自己已身患绝症,家庭能否生存下去就看法院怎么判了。被告也提到,自己不但生意亏损,而且患有血友病,随便法院怎么处理,大不了把自己关进牢房。这种情况下,刘法官认为,争取调解结案,才是化解当事人矛盾的最佳途径。
于是庭审结束后,刘法官当即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调解无果。第二天晚上,刘法官又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背靠背”调解,因双方意愿差距大,未能奏效,调解再一次陷入僵局。既然双方无法进一步沟通,不妨借点“外力”,所以一个星期后,刘法官将其代理人及其个别亲属约到法院调解室,希望大家统一思想,积极配合法院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
之后,刘法官又两次打电话给原、被告,再度背靠背做双方工作。这时,原、被告态度已有所转变,但差距仍比较大,特别是原告愤懑的情绪仍十分突出。所以,刘法官与书记员又特意到原告所在单位和原告进一步沟通,充分了解她的想法和诉求,从情、理、法等角度,和该单位领导一起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与心理疏导工作。很快,原告表示愿意做些退让,但一定要被告先支付一部分现金。至此,双方当事人态度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几天后,刘法官再度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新邵法院调解室,通过组织双方回忆过往、换位思考、现实权衡等方式方法,对他们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同意共支付杨某借款本息共32万元,在协议签订当日先支付20万元给原告,余款在2022年1月31日前付清。至此,该案通过多渠道多方式7次深入调解,终于和谐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