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 胡成武 何干祥 王易华)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国税局、地税局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围绕进一步拓展国地税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广泛的合作共识。此次会议开启了邵阳市国地税深化合作道路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近年来,邵阳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密切联系、精诚合作,积极推行“一个大厅”联合办税、“一个平台”联合管税、“一把尺子”联合执法的“三个一”国地税合作模式,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形成了工作合力,切实提升了税收服务、征管和执法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国地税工作的互融互促、合作共赢。
“一个大厅”联合办税,服务效能1+1>2
邵阳市国税局与地税局以现有的办税服务厅为基础,采取“互派人员、互设窗口、互通网络”的方式,有效整合资源,设立联合办税服务厅,出台《联合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统一设置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三类窗口,联合办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切实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多头找,重复排队、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三家都省事”的目标。
“我帮几个企业提供税务代理,涉及到国税、地税两家税收业务,以前我办业务,跑了国税,又要跑地税,来来回回要大半天时间,现在国地税两家单位联合办税,我在国地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就可以办完两家事,省了两头跑的时间。”在国税办税大厅办完业务的聂连香高兴地说。
隆回电广网络有限公司办公地点紧邻隆回县国税局,“营改增”后希望所有涉税业务都能在国税局办理。隆回县国税局阮向军局长得知这一情况后,亲自上门进行税收政策辅导,并介绍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情况,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陈交长听后感叹道,“看来国地税来回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税务部门的服务很周到。”
这种变化也让临时经营纳税人代开税务发票感受到了意想不到的便利。一些临时纳税人因为租房、劳务等原因需要代开发票,由于平时很少接触税收业务,对国税、地税代开发票的种类不了解,在开票的过程中跑错了单位,跑了“冤枉路”,耽误了办税时间。临时纳税人魏有铭就是因为不熟悉发票代开业务,跑到了国税部门代开劳务发票,“还好现在有了联合办税,不然我大清早白跑一趟。”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代开完劳务发票后,魏有铭笑逐颜开地说。
联合办证是国地税推行联合办税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因为目前国税、地税部门的征管系统尚未整合,相关信息数据还不能即时共享,国税、地税的共管纳税户需要提交2次税务登记申报资料,办理2个税务登记,让纳税人感到非常不方便。2014年3月,新开业个体户伍爱民分别在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就向税务人员提出:“我手里这两本税务登记证要是能够合二为一就好了。”
可喜的是,1个月以后国地税联合办证就变成了现实。国地税共管纳税户只要向国地税局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提交1份税务登记申报资料,就可以及时办好税务登记证。原来,国税、地税部门通过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国地税任何一方受理纳税人税务登记申请,通过内部资料传递渠道,将纳税人信息传递给另一方,另一方直接把信息补录到征管系统,不再需要纳税人再次提交税务登记申报材料,受理税务机关直接在税务登记证上加盖国税、地税局的公章,国地税共管纳税户办2次证、挂2个证成为了历史。
“一个平台”联合管税,征管效率大幅提升
湖南省邵阳市国税局加强与市地税局的征管合作,通过整合国地税征管资源,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定期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尤其是针对国地税共管户的征管难题,联合开展信息平台搭建、税收分析、税源管理,形成了强大的征管合力,有效提升了征管效率,同时也降低了征管成本。
信息共享是国地税征管合作的基石,邵阳市国税局、地税局与市财政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宣传信息管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5年4月14日,邵阳市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建设覆盖市区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的决议,在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及政府电子信息化部门的精诚合作、协同努力下,邵阳市区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研发顺利攻坚。截至8月11日,市国税局通过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共向市财政局、地税局、国土局、房产局等62个部门,提出企业兼并改组改制、纳税人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等301条涉税信息需求。
“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国地税部门获取各协税部门的涉税信息将更加便利、更加完整、更加精准,信息系统在加强税收征管、防范税收跑冒滴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邵阳市国税局局长李剑平介绍说。
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成功搭建的基础上,邵阳国地税两家的配合度更加密切,彼此也深刻认识到国地税局是同根同源、血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比如,邵阳国地税局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联合开展税收分析,带着“税收是否会出现断崖式下降”等问题,发挥国地税两家资源优势,通过对上半年税收形势的分析,为构建长效的税收稳定增长机制寻找对策,为地方党委政府精准施策提供有益参考。“国地税两家聚焦真实数据,联合提供分析报告,一个口径分析税收形势,共同提出发展建议,这种分析形式更加客观。”谈到这次国地税联合税收分析工作,邵阳市国税局收入核算科科长杨红胜如实说。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虽然国地税两家负责征管的具体税种不同,但是管辖的经济税源通常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关系。对此,邵阳国地税局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通过协同发力、互相支持,两局的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针对建筑安装行业的税收征管难题,邵阳国地税局联合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2013年12月2日,邵阳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市国税局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地税部门的支持,起草《邵阳市区建筑安装工程耗用建筑材料增值税发票控管办法》,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办法明确,地税部门在查验《发票控取审核结论书》后,方可开具建安工程竣工结算用的建筑安装发票。“通过建安工程耗用建材增值税发票的联合控管,控管相对人主动索取发票的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为国税部门实施以票控税奠定了基石,从源头上解决了因建筑安装企业在耗用环节不依法取得发票,造成生产销售环节税收征管困难及税收大量流失的问题。”邵阳市国税局总会计师肖志明说。2015年1-7月份,该局通过建筑安装工程建材发票控管,仅此一项就增加税收1724.28万元。
通过长期磨合、转变观念,邵阳国地税局在税源管理上,特别是对国地税共管户的联合控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在河沙税收控管方面,以往,对河沙卵石个体经营户,国地税部门“单打独斗”,缺乏联动,信息沟通不畅,难以摸清河沙卵石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加上从事河沙卵石行业的群体比较复杂,河沙卵石税收难以实现应收尽收。通过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国地税两家决定联合开展税收清查,国地税局建立河沙卵石联合工作组,两局轮流派车下户,集中半个月时间现场摸底,逐户登记河沙卵石场的电耗、雇员、挖沙船及运输船次数等数据,形成翔实的经营数据比对表,下发到每户河沙卵石场,并组织所有标段的河沙卵石个体户召开会议,宣布税收定额调整决定,在国地税税收定额数据面前,所有河沙卵石场纳税户都心服口服。如邵阳县霞塘云乡有4个河沙卵石场,挖沙船和运输船均属于自营,相对固定,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清查前,一年缴纳税收仅100多万元,清查后年缴纳税收近1000万元。
“一把尺子”联合执法,获纳税人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切实维护同行业、同地段纳税人的税负公平,提高税务部门执法公信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湖南省邵阳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深化合作,联合开展阳光评定税、税收检查、税务稽查,避免了重复进户执法,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高了税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赢得了纳税人的好评和点赞。
“店里每月缴多少税,大家都晓得,我们做生意更加安心了。”在新邵县酿溪镇大新街做服装生意的刘小娇,面对上门来日常检查的县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科长吕新民,指着墙上的“阳光税牌”高兴地说。
邵阳市国税局联合市地税局积极推行“个体阳光评定税”,涉及全市3万多户个体工商户。“国地税两家联合推行‘个体阳光评定税’,就是让全市个体纳税人交公平税、明白税、放心税。”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李伟华说。
虽然邵阳市的个体税收占税收收入总量的比例不大,2014年,全市国税部门共入库个体税收2.14亿元,仅占全部国税收入的5.7%,但是个体税收点多面广,涉及群体复杂,征管难度大。为规范个体税收征管,促进税负公平,邵阳市国税部门联合地税部门推出“个体阳光评定税”办法,国地税两家成立社会评税定税小组,开展共管纳税户定期定额纳税人身份认定和纳税定额核定,对共管纳税户分行业、分路段开展阳光评定税。同时,为避免定税“一言堂”,还邀请乡镇政府、街道办、行业协会、市场管理机构和纳税人代表担任公开评定税小组成员,全程参与评定税。通过摸底调查、评税定额、张榜共识、规范执行等程序,确保个体户定税的公平公正,有效地杜绝了税务人员收“人情税”、“关系税”,随意执法的不良现象。
与此同时,邵阳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建立国地税稽查工作协作制度,明确联席会议、信息交流、联合办案、证据资料查阅复印、交叉监督检查等制度,逐步实现国地税双方稽查协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开展联合办案、证据资料互通、发票协查等工作,合力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彰显了税法权威,切实维护了税收秩序。比如,隆回县国税局根据当地税源实际,积极借鉴地税部门在房地产税收管理上的丰富经验,联合县地税局成立隆回县房地产税收工作组,国地税双方互派人员集中办公,对同一房地产项目,国地税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征管范围和计税依据计算税款,汇总统一下达税务文书,有效避免多头入户检查、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
2015年6月8日,隆回县国税局接收到县地税局传递过来的涉税信息,信息显示,广西前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至2014年负责承建隆回县帝豪澄湾项目工程,现已取得经营收入1.2亿元,未向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隆回县国税局立即与县地税部门沟通联系,掌握详细情况,并向广西前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隆回项目部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申报隆回县帝豪澄湾项目部全部经营收入,按实际实现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国地税的通力合作下,该公司隆回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24.0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