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91名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道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年满二十三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
3、能够反映社情民意和对案件作出社会评价;
4、关心检察工作,有时间参加监督活动,有较强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
5、邵阳市内常住公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时可能存在的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超期羁押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规定的七种情形实施监督。
(二)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履职保障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至四十条的规定,保障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履行。
四、名额分配
市直7人,邵东、隆回、邵阳各9人,绥宁、城步、北塔各5人,其他县(市)区各7人,其中组织推荐的与个人自荐的人数原则上应基本一致,且至少有一名女性。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5月26日
2、报名地点:在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设置报名点,接受市直机关单位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在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设置报名点,接受本辖区内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
3、报名要求。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分别填写《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表》和《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荐表》(可在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三张,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应提交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各报名点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二)评选。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分配名额3倍的县(市)区,由该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1:3的比例产生推荐人选;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分配名额3倍的,各报名点将初审合格人员直接上报。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推荐或上报的人选分县(市)区进行评选,产生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评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考察。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拟任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公示。在《邵阳日报》、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拟任人选居住地所在小区或村组,对拟任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似任人员,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选任委员会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
(六)公布名单。在《邵阳日报》、《邵阳新闻网》、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布人民监督员名单。
六、任职期限
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七、报名联系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报名点设该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邵东县人民检察院报名点设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其他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报名点设在办公室。
邵阳市院 联系人:曾忠红 电话:13786929727
双清区院 联系人:沈珍敏 电话:13973554241
大祥区院 联系人:肖红玲 电话:13973579876
北塔区院 联系人:张厚成 电话:13517429395
邵东县院 联系人:龙伟阳 电话:13907392535
新邵县院 联系人:王小军 电话:15842973588
隆回县院 联系人:刘 扬 电话:13574905258
洞口县院 联系人:邓集福 电话:13873980437
绥宁县院 联系人:杨 超 电话:18973925333
城步县院 联系人:杨宗泌 电话:13973947159
武冈市院 联系人:吴 啸 电话:15886968583
新宁县院 联系人:李志洲 电话:15869858318
邵阳县院 联系人:黄建军 电话:13975924936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胡 波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主任 龙黎明 市政法委副书记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双奇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毛文胜 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甘建民 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
孙 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可可 邵阳日报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海燕(女) 市妇联组宣部部长
罗素云(女) 团市委副处级纪检员
罗述中 北塔区槐树社区支部书记
欧阳升 市院检务督察室主任
姜乔生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唐远伟 市工商联副主席
黄卫坤 市政协法制群团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谢鸿义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彭代强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廖荣华 邵阳学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邵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自)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文化程度
及专业
政治面貌
担任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情况
单位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就
学
简
历
工
作
简
历
推自
荐荐
单人
位意
或见
推(自)荐任 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推荐单位负责人或自荐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