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隆回法院法官深入扶贫村现场化解纠纷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欧阳超 李丹枝 2015-10-22 09:38

邵阳新闻网讯  10月20日上午8时许,隆回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驻三阁司镇紫河村扶贫村队长简向荣带领审监庭人员驱车匆匆赶往三阁司镇紫河村。简向荣一行一边向村支书陈国华了解情况一边疾步走向村民活动中心与当事人汇合。

原来案件双方当事人本是同村兄弟,2013年因被告父亲下葬,便用自家位于新南冲的土地置换原告位于石头岭的土地。然而今年3月,当石头岭的土地被征收用于修建公路时,同村另一张姓村民告诉被告其父安葬在石头岭的土地是他家的承包地。回想起当年置换土地时所受的种种屈辱,被告顿时火冒三丈,立即要求原告停止在新南充土地上耕种,原告不从,被告夫妇便在2015年6月铲除了原告种植的红薯。原告一怒之下,将被告夫妻告上法庭。

8时50分许,双方当事人及亲友陆续到达村民活动中心。场面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简向荣和欧阳晓东当即决定分开做双方的工作,缓解敌对情绪。简向荣一行在双方当事人的带领下前往新南冲被告被毁的红薯地勘验现场,测量被铲红薯地面积。9时30分许,欧阳晓东法官则组织双方及村委会干部进行座谈并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因修路征收土地,同村张姓村民主张石头岭坟山地的承包经营权,被告害怕自己不仅要迁坟,而且得不到征地补偿款,最重要的是自己家位于新南冲的土地也被原告跟管。针对被告的此种顾虑,欧阳晓东耐心向他们明析了其中的法理,告诉他们本案只涉及财产损害赔偿,对于张姓村民主张的土地权属问题,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个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在石头岭土地的权属确认之前,双方的置换行为有效。听到这里,被告主动要求赔偿原告的红薯损失,而原告亦大度表示钱是小事,化解兄弟之间的心结才是他起诉的目的。

中午时分,在阵阵欢颜笑语中,原告自愿申请撤诉,兄弟握手言和。

weixin

扫码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官方新浪微博

扫码关注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