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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机关单位禁而不止“一把手”负责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喻无瑕 2015-11-13 16:58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喻无瑕)11月12日,隆回县召开会议部署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自2016年1月1日起,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包括东至白竹桥,以伏龙江为界,沿伏龙江向下游延伸至南山、集材、寺山村;南至沪昆高速公路,延伸至小江河以东县城建城区;西至赧水河、辰河交汇线,铜盆江大桥以东;北至铜盆江、茶山(花六公路与一职中交岔路口)、荫山和紫溪(九龙路以北100米、隆滩公路至金门岔路口以东)等村(居)。

对在县城禁炮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将通过媒体实行公开曝光。对县城禁炮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公民有权制止和举报,对用取证方式(拍照、摄像等)投诉的首位举报人,在举报查实后,按每次2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投诉举报电话为:0739-816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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