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朱飞凡 通讯员 肖杰)邵阳市残联12月8日消息:凡是2016年8月以后注册的高中(中职)学籍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可分别获得每人每学年1400元、1000元资助金。
为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保障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权益,我省近日出台了《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自2016年起执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400元,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资助资金分三年发放,每学年发放一次。
申请方式:合乎条件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供学生本人照片,学校开具的年度在读证明、家庭户口薄、学生本人或父母第二代残疾人证。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还需要提供低保证或者低收入家庭证明。县级残联于次年1月31日前将申报对象信息录入湖南省残联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后,进入公示,市残联审批、省残联审查等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