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居(村)民楼院“三查三清”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居(村)民住宅火灾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湖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居(村)民楼院“三查三清”活动。特此通告如下:
一是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二是检查是否存在随意接拉电线或过负荷用电,是否使用未经国家产品质量认证的取暖器具,是否在日常使用中做到人离关火关电关气;
三是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四是清理居(村)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
五是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
六是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应结合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重点开展“三查三清”活动,查找存在的火灾隐患并积极整改。
居(村)民应对照“三查三清”要求,主动开展住宅及住宅周边火灾隐患排查,对“三查三清”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进行举报投诉。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