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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缰的天价消费,虚无的市场监管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禹海君 2016-04-26 15:23

每斤娃娃鱼售价达1500元,一条3.3斤重的娃娃鱼总价近5000元。近日,有游客在桂林市一家普通餐馆遭遇“天价娃娃鱼”,在民警调解下,游客最终以1500元价格买单“了事”。从“38元一只青岛大虾”,再到此次“天价娃娃鱼”事件,“天价”现象层出不穷,拉低人们预期下限的同时,令部分消费者困扰甚至畏惧。

对此,有人说,目前市场价格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后于市场价格放开的步伐,并且搬出所谓“自主定价权”。诚然,我们的制度对于暴利仍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定性是否牟取暴利。而买卖过程中,经营者遵照市场交易规则明码标价,尊重消费者选择消费的权利,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的确应当受到保护。

可是,纵观每一起“天价消费”,背后大都存在对消费者存在明显的强买强卖或欺诈行为,譬如此次“天价娃娃鱼”,在消费者尚未作出决定消费的情况下,商家便摔死娃娃鱼,以此强制消费者买单,这种做法无疑背离了“自我定价权”的内涵。而从娃娃鱼市场采购价到卖价看,近五倍的差价若还算不上暴利,真不知还有什么属于暴利了。

遗憾的是,桂林工商部门仍在把“天价娃娃鱼”的责任皮球踢给法律法规的滞后,甚至踢给消费者缺乏证据意识,导致执法取证难。固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尚待加强,可是,是什么使得消费者失去权益保护的耐心和信心?表面上看,还是出于维权成本等多种考虑,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忍耐,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监管形同虚设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调查发现,2015年8月10日涉事餐厅曾经被媒体曝光收取“天价餐费”,当时餐馆名字是“河畔美食坊”,此后餐厅改名“江边美食坊”。一家原本有过收取“天价餐费”不良记录,且在2015年8月曾被媒体曝光过的餐厅,为何时隔不到一年,再次被媒体曝光?若监管有所作为,“天价娃娃鱼”何至于如脱缰野马?

其实,“天价消费”屡屡出现,说明我们的消费市场出了问题,劣币驱良币的现象正在蔓延。对此,需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让滞后的法律法规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给执法部门更加有力的依据。但更加重要的是,对于虚无的监管,亟需厘清责任和完善追究机制,倒逼监管部门做好事前监管、事后处置,提升消费者维权的信心。

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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