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文芳)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保证村集体“三资”的健康运行,使村级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及保证农民各项优惠政策的实际落实。5月4日,新邵县潭溪镇纪委、经管站对38个村(居)2014-2015年度财务进行审计。
村集体财务收支。该镇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该镇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标机制,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村级债权、债务。该镇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村级民主决策。该镇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审计结果张贴于公示栏中,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侵占、挪用、私分、贪污、挥霍集体资财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