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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推行“四举措” 力促乡镇纪委换届圆满收关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陈海民 2016-05-06 09:23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海民)在今年乡镇纪委换届过程中,新邵县纪委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了乡镇纪委换届工作,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明确提名条件。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乡镇纪委换届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乡镇纪委换届提名人选注重从党政综合、组织等部门中产生,配备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监督执纪的干部。新任职的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实行避籍原则,即不能在本人籍贯所在地或成长地担任纪委书记;在同一乡镇任班子成员满10年或工作满15年以上,原则上不再提名为本乡镇纪委书记候选人,实行异地交流任职。

规定配备数量。县委下发文件,专门规定5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纪委委员7名,5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纪委委员5名。实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岗;乡镇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专职纪检干事(兼纪委委员)1名。

全面考察推荐。4月中上旬,新邵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组成五个考察组,集中对全县15个乡镇的纪委班子开展了全面考察推荐。考察组注重从思想道德、工作实绩、“六大纪律”、廉洁奉公等各个方面全面了解每位推荐对象情况。考察结束后,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最终,确定了15名乡镇纪委书记人选、15名纪委副书记人选、15名专职纪检干事(兼纪委委员)人选。

认真开展督导。下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知,成立8个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指导(督导)组,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3名,对负责指导(督导)的乡镇党委、纪委换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监督和纪律风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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