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文芳)为认真贯彻“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自力更生”的救灾方针,严格按照城乡统筹、群众自愿的要求,采用分散安置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受灾的群众搬迁避让地质灾害,让受灾群众尽快重建家园,尽早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5月10日,新邵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及其他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认真把握“三原则”积极做好搬迁避让对象摸底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实事求是原则。此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对象严格按照居住在深山区、山体易滑区、土质松软区的要求实事求是进行统计,切不可鱼目混珠,为私人谋取利益。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杜绝村民在沟口、坡脚切坡建房,加强村民防灾减灾意识。
搬迁避让、适度规模原则。该局将全县68个地质灾害重点村和700个村民小组实际情况精准确定符合条件的搬迁避让对象。摸清需要搬迁避让村(组)搬迁避让对象信息、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地质灾害情况及群众真实意愿,争取实现整体、整组搬迁。限时拆除原住房并将旧宅基地复垦,搬迁本着自筹资金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办法。新建住房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要求.符合乡村总体规划,不得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建房用地面积符合要求。新建住房后自行拆除原住房,并将原宅基地复垦成农用地、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予以注销。
“三为主、三不搬“原则。即以居住在深山区、山体易滑区、土质松软区特别是山体易滑严重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三个集中连片地区和地质灾害贫困农户为主;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贫困农户不搬,工矿业引发的地质灾害贫困农户不搬,城镇规划区和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对象不搬。
在把握“三原则“的同时,该县以镇为单位,以包保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做到摸底不漏村、调查不漏组、统计不漏户,确保地质灾害贫困农户搬迁避让摸底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