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节义”是自古以来用作规范大众行为的一种思想理念,其内涵有着许多优秀的精髓,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此而延伸。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忠孝节义”就被全盘否定,定性为封建伦理道德,遭受到了批判。在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间,更是被批判得体无完肤。其理由为:它是封建统治者用以禁锢人民思想、巩固其统治地位的工具。其实,只要探究一下“忠孝节义”的出处及其最初的含义,就不难发现,“忠孝节义”本身,绝非是封建统治者奴役人民的法宝,而是我们民族先哲智慧的结晶,是我们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基础。只不过,历代封建统治者抽去了它的精髓, 歪曲篡改了它的含义, 偷梁换柱,换进了封建主义的糟粕。确实成了封建帝王维护统治的工具,成了劳苦大众的精神枷锁。
从典籍得知,“夏道尚忠,复尙孝”,忠孝起源于夏朝。而“忠”最初是克己奉公、勤于任事、淳厚待人之本意。 《左传-桓公六年》中说“上思利民,忠也”。很明显,这里的“忠”是指“君主及官吏之忠于民”,就是与当今提倡的“做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等共产主义思想相合拍。孔夫子之儒学强调“臣侍君、君爱民,曰忠”,由此可见,“忠”的本意是要求忠诚于国家、民族、集体,关键时刻,决不背叛;要求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忠诚于事业;要求对人忠厚、讲诚信。这些正是当今我们民族日益缺失而亟待拯救的传统美德,应当大力传承。
孔子把“孝”说成“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本也”,并说“教民亲爱,莫大于孝”。由此,“孝”就天经地义地成为“百善之先”、“为人之本”。可见“孝”的基本内涵,是指对以父母为主的脉系长辈,尊敬顺从,赡养照顾,不忘养育之恩。当他们年老体衰时,给予精神上的抚慰、物质上的帮助,这是做人的本分,没有半点过错。但是到了西汉,儒学大师董仲舒,片面突出“孝”内涵中的“顺从”部分,而且以偏概全,归结为“父为子纲”,强调子女对父亲要尽愚孝,绝对顺从,甚至“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封建宗族制度又把“无后”当作最大的不孝,这些都使“孝”蒙上了浓厚的封建色彩。
封建制度用一个“节”字,毒害摧残了中国女性几千年。其实,最初“节”的含义是指“气节”、“节操”。正如孟子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不受利诱,不怕折磨,宁死不降,正是对一个“节”字的最好诠释。他那崇高的民族气节永照史册,为后世所敬仰。民族女英雄秋瑾、向警予、革命烈士刘胡兰、江姐等,在敌人的威逼利诱、酷刑拷打面前,坚贞不屈,视死如归。他们所表现的凛然正气正是对这个“节”字的光大。把“节”专用于女性,缘自三纲五常中的“夫为妻纲”,它突出了女子对丈夫的节操,女子订婚后只能隶属于丈夫。照理说,要求女子忠诚于丈夫,不移情别恋、红杏出墙,这是正确的。但以后的封建学者不断明细、拓展“节”针对女性的含义,什么“从一而终”、“不事二夫”......提倡为死去的丈夫守“节”,甚至虽有婚约但尚未过门的女子,也要为死去的所谓丈夫,守一辈子活寡。为此,统治阶级大力树立“貞节”典型,在各地建造“贞节牌坊”,正是封建社会妇女斑斑血泪的有力见证。就这样,“节”逐步成了封建社会妇女身上沉重的锁链。
《水浒》中的“义”是片面的,大家应该很清楚。宋代朱熹对“义”的解释是:“义者,天理之所宜”,“义者,理义、道义、正义、公义”。水浒人物往往不辨是非就为朋友两肋插刀,这种江湖义气不值得提倡。当前,我们应当伸张正义、见义勇为。处理朋友关系应守的原则是情义,这情义不因贵贱分高低,不因贫富而变迁,不因升降而投弃。那些充当在位人的奴才、变为退位人的白眼狼之流,应该被“义”所折煞。有些人在桌上喝酒时,拍红胸脯是兄弟,醒了酒气为了丁点名利大开杀戒,这不叫做“义”,只能用一个“癫”字来命名。当朋友遭遇困难时,绝不背信弃义;面对金钱利益时,不可见利忘义。这些都是我们国家深化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十分难得的人间真情啊!
由此可见,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荡涤心灵污垢,尽快铲除封建社会强加在“忠孝节义”上的陈词滥调,恢复其本来面目,使“忠于民、孝为本、节守操、义可信”的传统美德重放光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