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实施以来,“围着轮子转,隔着玻璃看”式走马观花的下乡走访减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或集中调配车辆的形式,提高了公车的利用率。但记者在湖南、河南、山西等地采访时发现,个别地方干部抱怨申请不到公车,或车补不到位等,出现了“没公车不愿下乡”“尽量少下乡”的情况。(新华社2016年5月29日)
公车改革是为了合理配置公车资源,节约党政机关三公经费,从源头上杜绝少数部门、少数公务人员公车私用、超规格配备公车等不正之风,遏制腐败和行政资源的浪费。对于“没公车不愿下乡”“尽量少下乡”的个别懒政现象,不能因噎废食地怀疑甚至停止改革,而应先建立合理的制度来约束懒政行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建立合理的制度,就是要能约束懒政行为。要建立行政考核问责制度,对于找借口不作为的懒政,要根据制度进行考核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公务人员把工作责任放在首位,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热情。
建立合理的制度,就是要保障工作能正常开展。自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单位基本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但各地在贯彻落实车补方面却进度不一。尤其是对于大多数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来说,一方面受辖区地域宽广、人口分布稀疏、交通条件落后等客观因素制约,另一方面单位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而车补却迟迟没有落实到位,开展工作难度反而变大,形成了“雪上加霜”的尴尬局面。“要牛干活又不给吃草”,如此一来,自然而然就造成一些干部“不愿下乡”或“尽量少下乡”。要破解这种尴尬局面,就需要建立合理的制度,在车补未能落实前采取有效的过渡措施,灵活调配资源,保障工作能正常开展;在车补落实后,也要相应地实行“多劳者多补,少劳者少补”的考核发放制度,避免“干得越多亏得越多”。
公车改革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节约财政开支、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其势在必行。各参与改革单位应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先行建立合理制度,从根本上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