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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黄龙镇四举措城乡居保生存认证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王祥东 文春桃 2016-06-16 08:57

邵阳新闻网讯(王祥东 文春桃)“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强化基金监督与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公平、公正发放,从源头上杜绝冒领超领现象,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学化管理制度。新宁县黄龙镇政府不断探索生存认证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逐步建立了生存认证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了生存认证活动。在镇、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该镇已按时完成17个村(居)委会3650名待遇领取人员的年度生存认证工作,申报死亡143人,双向参保1人。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组织各村信息员加强政策知识学习,认清开展生存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让群众对生存认证不存在反感心理,保证稳定。

二是严格监督制度。将60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从系统导出打印发放至各村,在公布栏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与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对举报情况认真核实,若举报属实,则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规范认证方式。认证分为现场集中核实认证、生存证明认证、异地照片认证、异地协查认证、随机抽查认证。60周岁以上已享受待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或社保卡等相关原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村规定地点进行生存认证,采集指纹,同时归档备案。对长期重病卧床、重度残疾、严重瘫痪及高龄等行动不便的人员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凭医院证明、残疾证或当地村(居)委会证明,由镇劳保站工作人员或委托村(居)社保协办员上门入户进行认证。既方便了群众,又保证了生存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凡在规定时间内无其特殊原因未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情况查明后,再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长期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由各村(居)委会协办员通知认证对象,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城乡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年度生存认证异地协查手续,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生存认证证明并加盖公章。认证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寄回所在村(居)委会作为认证依据。

四是实行追缴处罚。享受待遇人员死亡,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养老金的,一经发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立即停止发放养老金,核实冒领骗取的具体数额,并责令退还。同时,该镇充分利用民政、计生、公安等部门信息,对各部门反映有疑似死亡或自然减员对象逐一进行核实,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核实后的信息,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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