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矩、有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员的基本义务,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说到底是党的宗旨意识、党的观念强不强的重要表现。
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提高制度执行力问题,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今年2月2日,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又强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提高党的纪律执行力,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彻底根除官本位、“人治”思想,要敬畏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人情观,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从严执行党纪国法,牢固树立党纪国法至上理念;二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于权力顶端的“一把手”,是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风向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如果“一把手”“有权就任性”,那么党纪国法就会被逼到墙角;三是必须形成倒逼机制。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下去,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坚持秉公执纪、铁面执纪,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