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市区

城步查办一起“文化用品经营店”无证经营出版物案件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陈威 2024-08-22 15:14

邵阳新闻网8月22日讯(通讯员 陈威)为净化出版物市场,营造天朗气清、昂扬向上的文化环境,城步苗族自治县在暑期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中,持续加强监管力度,8月21日,该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西岩镇百分百文具店疑似存在无证经营出版物《儒林外史》等出版物60余本。

经进一步取证查明,该家店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售卖图书行为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出版物的行政处罚。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加强对《出版管理条例》的学习,做到有证经营,合法经营。

【法律链接】《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weixin

扫码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官方新浪微博

扫码关注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