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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当从执法人员治起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肖辉文 胡永成 2016-09-22 16:48

近日,网络热传的米脂巡特警张伟强与交警当街发生冲突一事有新进展,涉事双方均被停职接受米脂县纪委调查。(华商报9月21日)

细观该事件,涉事双方身份特别,均为执法人员,理当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执法者应依法按程序履行职权,执法对象应依法理性维权,事情本可按部就班地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妥善解决,却因当事的执法人员目无法纪,执法过程让人大跌眼镜。

一是当事巡特警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已然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当事巡特警已然离车,违章停车是事实,岂能因为自己是警察就可以“人在场不要按违停处理”?

二是当事交警执法方式有问题。公安部规范指出,民警执法应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便衣民警应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在此次事件中,执法对象要求出示证件,本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当事交警岂能拒绝?至于一言不合上演全武行,与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致其受伤、衣服被扯破,已是纯粹的粗暴执法,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三是当事交警的上级领导更是官本位至上、目无法纪。米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海波对张伟强声称“你不是我呀,你是我,交警也不会照相,你也不是米脂县公安局局长呀”、“摆正自己的位置,你看你是几斤几两,咱们要把咱们身价弄清楚”。作为执法人员的上级领导口必言官、目无法纪,发出此等言论,笔者也是醉了。法律面前本应人人平等,身价一致,岂能因为“县官不如现管”,就可以无所顾忌、肆意妄为、藐视法律,甚至违法违纪不用付代价?

作为执法人员,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其思想认识、执法言行对社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首先就要治理执法人员中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一是要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彰显法律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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