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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有关问题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 2016-10-21 11:07

2016年9月13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湘人社发【2016】55号《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增加的标准如下:

1、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2、在第1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1、2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3、在第1、2项调整基础上,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4、 在第1、2、3项调整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城步苗族自治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6、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3】44号和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原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今年是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连续调整的第12年。我市各级社保机构已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到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也在9月底领到了新标准的养老金,并且补发了今年1-9月份的调整金额。

2016年调待完成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从2015年底的1970元,提高到了2122元。

 

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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