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事关重大,关系到干部队伍的廉洁勤政,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升。从当前来看,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构建了基本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但是,越是取得一定成绩,越不能放松,只有常抓常新,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保持新常态。
一是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于培育党员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宣传教育有助于帮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清正廉洁的重要性,促进廉政文化的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实际上是一个思想方面的动员,使党员干部时刻紧绷这根弦,在工作中和生活中严格自我要求,保持共产党员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需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当前,网络监督在监督党员干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探索网络监督的规律,并充分发挥好网络监督的作用。比如,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有关部门、各大网站联合,在各大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开设了“网络监督专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开通了“我要举报”专栏,这些都在监督党员干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然,网络监督也有一定的负面性。要在坚持和完善传统的监督方式的基础上,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三是需健全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非常重要,要用健全和完善的制度,提高反腐执行力。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对于反腐倡廉工作来说也是一样的。反腐倡廉进行了多年,实际上,反腐倡廉就是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公权力的本质决定了它要为民谋利,而不是为私人谋利。那么,如何确保公权力能够被合理地使用呢?这就牵扯到制度建设的问题,将权力的使用范围、使用目的等以明确的制度规定下来,也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这样才能确保权力被正确地使用。
四是需实行监督工作绩效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些部门是有着明确的监督职责和义务的,比如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那么,这些部门和人员是否尽到了责任,是需要进行考核的。凡是公共部门都消费着纳税人的税金,那么,就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如果一些党政干部以权谋私了,那么,他们是违背了自己的职责。相应的工作部门要承担起权力监督的责任,将那些贪污腐化者绳之以法,否则,就是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因此,实行监督工作绩效考核本身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