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各级组织部门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正确指引下,紧跟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步伐,以严为关、以实为要,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形象焕然一新,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巨大的提升。
组织部门作为管党员、管干部的部门,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从严从实选人用人,通过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前进的风向标。
组织部门在选拔干部时,一是要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不断完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有关程序和制度,尤其是要把严提名关、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通过严把关口,把不严不实、为官不为的“带病”干部识别出来、挡在门外,把信念坚定、作风过硬的好干部找出来、用起来。二是要着重通过考察工作实绩来选拔优秀干部。一个干部的思想觉悟高不高、工作作风扎不扎实、是实干家还是口号家,只要看看他作出的工作是在为群众谋福利还是在为个人谋政绩、是在解决实际问题还是在以形式主义应付党和群众的监督就清楚明了。组织部门要坚持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检验干部,大力选拔一心为民、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
组织部门要坚持将“严”“实”二字贯穿组织工作始终,通过“严”“实”的标准,选拔任用“严”“实”的干部,为强党富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