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通讯员 欧阳立华)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2月27日发布消息,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精神,邵阳市2017年度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个缴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491元/月或2695元/月,个缴人员可自行选择。2017年的缴费基数和2016年一样,这是继2016年5月1日开始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后的又一大利好,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年初确定新年度缴费基数,更方便参保企业缴费和办理人员异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