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普法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提出法治中国的科学命题。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明确了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奏响了普法工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标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纵深发展,民主和法律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但就我国目前来说,民众的整体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为使国民确立先进的法治观念,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和综合的国民素质,构建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环境,就需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教育。
《意见》的通过实施要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就我们基层工作人员来说,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和群众面对面直接接触,应该树立普法的责任感,自觉站在普法的第一线。首先,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修养。只有学好了法律理论,才能在实际运用中进行融会贯通,在普法时做到言之有物,深入浅出,使法律知识更易被民众接受。其次,要创新普法工作形式。一直以来,基层的普法工作主要采取的是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广播宣传等方式进行,这些普法方式虽说可取得一定成效,但受众范围相对较窄。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智能终端的运用和推广,可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开发普法APP等平台来进行普法教育工作,吸纳更多受众。再次,要将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普法不仅是为了让民众学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让民众守法用法。作为基层干部,可以将普法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据事说法,据理说法,让法律知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另外,要树立“以普法为荣”的责任感。列夫·托尔斯泰曾说,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普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做好普法工作,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舍我其谁的担当。
法治宣传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以时代需要为目标,牢固树立学法普法意识,在全民学法、全民普法的法治建设“大合唱”中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