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民警拦下可疑辆轿

图为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艳红 唐圆圆)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18日至20日,新邵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朝、颜琛、廖丰华分别带领民警在酿溪镇城区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此次共查处酒驾6起,其中醉酒驾驶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6起。
4月18日20时50分左右,民警在大坪红绿灯地段逐一排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轿车可疑,民警便拦了下来,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的数值高达48mg/100ml,属于酒驾。民警经过信息核对,发现该驾驶员李某柏具有C1驾驶证,交警现场扣留了其车辆,并进行了相关的处罚。
4月18日21时10分许,一辆湘E27**3小型轿车经过大坪红绿灯地段,民警指挥车辆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闻到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的数值高达112mg/100ml,该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为了进一步确定证据,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至新邵正骨医院抽取血液样品,随后经委托娄底市湘中司法鉴定中心所对驾驶员李某康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显示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为105.2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驾驶员李某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以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20日20时35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湘E2**92小型轿车打开车窗酒气扑面而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过酒精吹气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的数值高达61mg/100ml,属于酒驾。据该驾驶员交代,晚上他和朋友聚会,多喝了两杯酒。民警对驾驶员柳某星依法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决定。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对检查出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新邵交警大队坚持依法、严格、从重、从快处罚原则,不以任何理由降格处罚,使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经过对酒驾常态化整治,新邵县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