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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三举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亿元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戴怡荣,王玉超 2017-04-26 10:36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今年来,隆回县认真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现已取得明显成效效。截至4月24日,该县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2亿元。

强化工作责任

该县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长、监察局长、审计局长为成员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6号),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财政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严肃工作纪律

整个清理盘活工作时间部署从3月9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自查上报、核查确认、上缴盘活三个阶段进行,分阶段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严格考核。凡未按规定进行清理盘活并有瞒报、隐匿存量资金及未及时上缴逾期财政存量资金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一律暂停该单位资金拨付。

分类清理盘活

清理盘活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一般公共预算一律收回县财政,用于2017年重点支出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督促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其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由县财政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清理盘活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上级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2014年及以前年度上级专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收回上级财政。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超过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清理盘活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各部门单位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和2015年度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费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2015年结转和216年安排的项目支出,确需跨年度继续实施的,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项目完工无需支出项目的资金全额收回县财政。四是清理盘活临时机构(含各类指挥部)结转结余资金。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和已撤销的临时机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县财政, 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县财政重新安排使用。

据统计,该县此次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2亿元,其中收缴县统筹安排财政存量资金1.26亿元,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安排使用资金662万元,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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