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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奇葩证明”之我见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戴自军 2017-04-26 15:58

今年以来,成都市大力开展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共梳理出313项证明事项,依法取消了298项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除了婚育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亲属证明等15个必要事项外,95%以上的证明都被取消。(中国新闻网,4月25日)

日前,李克强总理专门就此事作出批示:“在砍掉各类不必要的证明、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方面,各地都要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显然,中央对“奇葩证明”的态度是明确的,手段是强硬的,如何将这些指示在具体工作中落地落实,恐怕任何一个单位、任何一个干部都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该减的减,该删的删,别让“奇葩证明”毁掉政府信誉,切实减少群众办事的负担。

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很长时间以来,开具证明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中最为常见的一个方式。“奇葩证明”之所以出现并长期存在,各个部门都乐此不疲,好处是很明显的,即既不需要为核实认证担责,管理起来还轻松简便,也不费神费力。有了这一纸证明,一些部门和个人可以把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责任一推了之。只有转变这种观念,政府真正从群众利益出发,杜绝部门利益,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取缔各类“奇葩证明”,切实优化服务环境。

政府各部门要在简“证”放权上做好文章。目前,各类证明层出不穷,折射出政府审批事项依然过多,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和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仍然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作为的问题,同时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因此,要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去履行职能,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取代一些不必要的证明。同时,政府服务部门既要告知群众“怎么办”,更要做到“马上办”的优良服务态度,只有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都能将“马上办”成为一种工作常态,才能够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办快、办好。

消除“奇葩证明”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能力的高低以及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因此,只有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奇葩证明”坚决取缔,对那些有法律依据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向社会公示,并且明确开据证明的单位,真正不让老百姓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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