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屈世忠)7月19日,为认真做好2017年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兑现等相关工作,新邵县林业局召开了各乡镇林业站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8]15号”文件精神,造林承包者只能享受经济林前五年,生态林前八年的粮食补助,经济林后五年和生态林后八年的粮食补助一律兑现给原土地经营权人,任何承包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补助。各乡镇林业站要和财政所衔接,把相关工作做实、做细,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会议强调,实行“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林业站要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加强协作,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做好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以尽快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如有失职、组织督促不力造成农户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将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