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石群慧)为及时掌握村级重大事项动态,强化对村级党员的监督,使村级各项民主决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今年7月以来,新邵县大新镇政府创新村级事务管理模式,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预审报备制度。
新邵县大新镇村级重大事项预审报备制度就是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或村“两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初步方案报镇综合办;镇综合办进行登记进行分流并汇报给分管相应的领导;镇分管领导安排相关部门对村级申报的事项进行调查论证,于3日内形成初审意见;镇村级重大事项预审组再对村级提出的申报事项在一周内做出审查意见;对经镇预审原则同意的村级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村党组组织或村“两委”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办理。村级重大事项预审范围包含10个方面的内容,选举、罢免村委会成员,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村级年度财务预算和重大财务支出;村庄建设、土地征用及补偿方案;村重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5万元以上)使用招投标或承包方案;较大金额(2万元以上)的集体资产拍卖、发包、租赁、抵押、担保、购买和集体资金借贷;村民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方案;村、组干部工资报酬及误工补贴标准、重大救灾。救济救助和扶贫款物的发放标准;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务决策方案。
目前新邵县大新镇已通过第一批村级重大预审名单,各村上报预审重大事项预审方案52件,其中因为价格不合理等原因不通过24件,通过28件。村级重大事项预审制度除了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外,也让村干部感受到事好办。烟竹新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利成感受很深。他说:以前村里做事只要几个村干部议一议定一定就行,虽然轻松,但村民意见大。村级重大事项预审报备制度实施后,这种情况变了,村里的大事情,村“两委”干部综合群众意见拟定初步方案,然后到镇政府预审,最后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群众至始至终参与其中,当然不会有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