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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为“四公”选拔公家人叫好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2013-12-23 00:00

吃公家粮,做公正人,办公正事,塑公共形象,是谓“公家人”。公家人姓“公”,处处要“公”,是以选拔公家人时更要做到“公上加公”,具备“四公”,即公心、公正、公平、公开。

选拔公家人时要具备“公心”,专心谋事而不分心谋人。考察、选用干部,一定要出以公心,要全面、客观的衡量其德、才、绩;不能有私心杂念,不能凭个人喜厌,不徇情废公,不拿原则作交易,不以公权谋私利,要克服官僚主义。怀有“公心”,才会排除“私心”,彰显“爱心”,戒除“贪心”,拥有“忠心”,才能取得公信,赢得公认。

选拔公家人时要做到“公正”,对干部一视同仁,任人唯贤。要大公无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放松;不看脸色办事,不看背景用人;只有维护公正、坚持公道,一碗水端平,才能使干部官适其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选拔公家人时要处处“公平”。 要建立选人用人公平的“竞赛规则”,打造选人用人公平的“竞争平台”。 要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评价干部的能力素质,设定选人用人公平的“起跑点”,杜绝“火箭提拔”和“萝卜招聘”。

选拔公家人要时刻“公开”,民主推荐是途径,公开选拔是保证。要公开选拔职位、公开选拔规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结果。要确保公开内容的合理性、公开手段的科学性、公开对象的全面性,杜绝“暗箱操作”和“枕边酝酿”。

怀有“公心”,才能 “公正”;做到“公正”,才会“公平”;惟有“公平”,才敢“公开”。

只有到“四公”,选拔出来的公家人才会以“德”为先,以“善”为首,以“廉”为本,以“绩”为度,真正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只有这样,才会营造出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实现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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