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要求“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交通压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但是会对保证行政效率尤其是外出办事、衔接工作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保障公务出行,如何做到既降低行政成本又保证行政效率,是各级党委政府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命题。笔者以为,在邵阳市城区不妨先行试下公务自行车。
自行车出行绿色、环保、健康。目前,全国各地在保障公务出行方面作了形式各样的积极探索,综合起来主要有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向社会租赁公务用车、推行公务自行车三种方式。自行车出行,相对于前两者而言,最大的优点就是绿色、环保、健康,既能锻炼身体,又能减轻交通压力,对保护环境卫生也很有利,但是不便于长距离出行,对于城乡结合区和农村地区的公务员不合适。所以,最好是在城区推行公务自行车。
以现行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作基础。今年8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禁摩限电专项行动,为健全完善公共出行配套设施,10月份建立了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目前已设置了30余个站点,安装投入了近500辆公共自行车供市民使用。相比于外省外地统一购置公务自行车,并加贴公务标识的做法,我们可以通过以现行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为依托、以公司企业为管理主体、以政府适度补贴办理租赁卡为方式、以增加自行车和站点的数量为途径促进形成公务自行车管理体系。
试行之前需先征求民意。这里的民意不仅包括市民群众,也包括普通公务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推行公务自行车,既要征求作为利益主体的普通公务员的意见建议,问问他们是不是乐意、愿意、满意;又要听取作为利益相关的市民群众的民意民声,看看他们有没有要求、建议、意见。只有通过民意调查、群众座谈、意见征集、反复研究,出台的公务自行车的制度规定才能“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得民心又涨人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