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是养老保险缴费高峰期,近日大量改制企业职工前来社保处咨询如何继续缴纳2017年养老保险费事宜,为方便广大职工明确个人缴费方式,工作人员特相关问题整理分类,现总结如下:
1、企业改制后职工身份认定为退养人员,我该如何缴费?
答:退养人员属改制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此类职工由企业提前预留足额的养老保险费至退休当月,职工本人无需缴纳费用。
2、企业改制后职工身份认定为协保、病养人员,我该如何缴费?
答:协保人员属改制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内的职工;病养人员属改制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符合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此两类职工由企业提前预留应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费用至退休,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改制分流表、银行卡(不收现金,不用存折)等相关资料至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费用。
3、企业改制后职工身份认定为安置人员,我该如何缴费?
答:安置人员属改制时领取经济补偿与单位买断人员。此类人员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凭身份证及改制分流表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体人员续保,以个体续保的方式继续缴费,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通常分两档,即上一年度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100%或60%,以2017年为例,分为10778.4元或6468元两个档次。办理好续保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至相应的银行缴纳当年费用即可。
注意:个体续保人员目前只能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用,不能往前补缴,需要缴纳2017年养老保险费用的个体续保人员请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至银行交清费用,过期将无法补缴。
如有问题尚不清楚的请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