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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司门前镇党员告诫制度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陈远志 阳日军 2017-12-18 09:30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远志 阳日军)12月15日,隆回县司门前镇纪委正在对一名被告诫的村干部党员进行提醒谈话,这是该镇全面落实党员告诫制度的一个生动事例。为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隆回县司门前镇全面实施党员告诫制度,成效显著。

 该镇纪委把发展当作第一要务的同时,规定凡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能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尚不够党纪处分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必须对其进行提醒告诫。

 对党员实施提醒告诫,采取日常告诫和集中告诫两种途径,分为支部大会讨论、党委过堂、下达告诫通知、党员结对帮教、解除告诫和处置等五个基本程序进行。告诫时间一般为3个月或半年,党员告诫期满后,召开支部大会,由被告诫对象向党支部回报整改情况,帮教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支部大会讨论并进行表决。对整改效果明显好转,予以解除告诫,对没有明显改正表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继续对其实施告诫,连续两次告诫仍无明显转变的,按照有关规定,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劝退或除名。

 今年以来,该镇共对4名党员实施了告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社会和党员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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