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制定国家监察法,将负责党员监督的中纪委一直以来进行的“反腐败”——查处贪污渎职行为,扩大到包括非党员在内的所有公职机关和公务员。这标志着,在党代会后开始的第二任前内,“反腐败”仍将是最大的标杆性工作,反腐败将会进入新时代。
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可以破解“同体监督”难题。成立监察委员会无疑全面提升了反腐机构的法律地位,更大程度上解决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问题。通过整合现有反腐力量,可以有效解决反腐机构的法理依据、适用范围、监督力量等困境,能够实现“360度无死角”的全方位监督。
如果说,在党的十八大反腐的初始阶段,人们对反腐持有一种怀疑态度,生怕反腐陷入“一阵风”的困境,并且反腐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种特殊利益网络的“制肘”,那么现在,党的十九大再次让高压反腐成为社会共识。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而接下来即将在全国推广的监察体制改革,无不向我们发出正风反腐不停歇,反腐败进入了新时代的强烈信号。
“自古华山一条路,反腐没有回头路”。过去5年,反腐高压让贪官扎心,百姓舒心。我国反腐已达到“两岸青山相对出,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新境界,社会民众对于反腐依然充满了期待,作为纪检检察干部,民众对反腐的期待既是工作压力,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进入新时代,纪检干部更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继续反腐惩恶,朗朗乾坤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