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英)“终于等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感谢好政策,让我安心!”肉联厂改制职工黄大叔高兴地对记者说。原来黄大叔企业破产改制以后就外出务工了,由于自己不理解养老保险政策,连续十几年都未及时前来缴纳养老保险费,过几年黄大叔就到退休年龄了,他这才想起自己的保险,这一问才发现自己已断缴了十几年,将严重影响自己的退休工资,急得不得了。好在补缴政策很快就出来,黄大叔高高兴兴地前来社保局询问补缴的相关手续。
2016年4月省厅停止了4号补建补缴文件的执行,部分习惯性隔年补缴前年费用和想着退休时一次性补缴欠费的缴费人员因而错过了正常的缴费时机,造成断档。因为害怕影响自己的退休工资,这部分职工一直在等待新的补缴政策的发布。
年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文件规定符合补缴政策的参保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以办理补缴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为历年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缴。
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提醒各位参保人员注意: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的出台旨在解决(湘政办发〔2009〕4号)执行期间部分人员未及时缴费的遗留问题,补缴政策有期限,符合补缴条件的参保职工只有一年的时间进行补缴。养老金不是无偿取得的,而是与个人的缴费相关联的,不缴费自然没有养老保险,少缴费退休金相应的就会减少。补缴只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总的政策是不鼓励补缴的,当期不缴过期不候,错过补缴时间点的人员,将失去再次补缴的机会。希望每个人都能抓住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