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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山塘非法电鱼被罚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袁鹰 罗华伟 2018-03-02 15:05

邵阳新闻网讯  3月1日,洞口县黄桥镇村民袁某某用电鱼器在隆回县南岳庙镇太平新村山塘非法电鱼,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被罚款500元。

当日14点20分,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南岳庙镇畜牧水产站执法人员在渔政巡查时,发现有人用电鱼器在南岳庙镇太平新村9组石灰坳山塘非法电鱼,立即上前进行调查询问。

原来,电鱼的系洞口县黄桥镇村民袁某某。袁某某供认,他在在南岳庙镇太平新村9组使用电鱼器电鱼约2.5小时,执法人员对其电到的泥鳅称重0.5公斤。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之规定。

隆回县畜牧局依法对袁某某做出没收禁用渔具和罚款人民币500的处罚,并对渔获物进行了深埋无害化处理。

执法人员提醒,私自电鱼属违法行为,电鱼行为已经被国家列入禁止的捕捞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第30条也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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