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检查现场
邵阳新闻网讯 3月9日下午4时许,新邵县交警大队联合县校车办在酿溪镇境内道路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时,现场查获一起校车司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且准驾不符、超员、不按确定路线行驶等4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驾驶员赵某驾驶证一次性记20分、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此案给辖区幼儿园及校车驾驶人员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春季新学期,为切实加强辖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新邵交警大队结合“平安春运”“冬春攻势战”等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努力为学生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构筑学生交通安全防线。
思想高度重视 密切部门协作
3月6日至7日,交警大队会同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检查组分为5组,对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按照积极参与、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做到"三见面”即“见车、见校车所有人、见校车驾驶人”,逐车、逐条路线进行检查。此次共检查了全县15个乡镇62所幼儿园112台校车,检查组发现,绝大部分幼儿园园长和校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强,积极配合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校车手续齐整,运行规范。但也存在着个别安全隐患问题。检查小组现场要求,全县各幼儿园要加大校车设施设备的常规检查和监控设备的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校车安全性能正常;杜绝校车不按审批线路运行,杜绝驾驶员“冒名顶替”;加大驾驶员、园长、接送老师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水平。
强化路面查缉 严格集中治理
春季开学后,大队针对节后辖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特点,安排警力在学校周围上岗,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提前制定早、中、晚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高峰时段护学岗,加强指挥、疏导,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充分发挥城区“高峰岗”“护学岗”作用,加强巡查管控,加大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禁报废车和病车接送学生,坚决依法纠正和处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不按规定停车让行、乱停乱放、争道抢行、不减速慢行等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同时,大队加大国、省、县道的管控、盘查,利用春运检查站、卡点对过往校车坚持“逢车必查”,并详细登记车辆人员情况,坚决消除校车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校车交通安全承包责任制”,各中队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专门设立检查点,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查处超速、超员等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狠抓宣传教育 注重氛围营造
以中队为单位,切实加强对校车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中队分别组织辖区内校车安全负责人、驾驶人召开了专题会议,逐一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对驾驶人及车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详细讲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文,要求提高认识,切实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完善有关校车手续,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校车安全。另外,大队还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通报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成果,曝光校车严重交通违法的典型案列,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目前,大队利用网络宣传媒介发布校车交通安全宣传信息3条,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14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