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3月14日是西方的白色情人节,而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却在今天结束了他们十年的婚姻生活。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于2008年在新邵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共生育了两个小孩,一子一女,原本应该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因为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导致走向了离婚的道路。
当天上午九点,原定的开庭时间已经到了,但被告刘某某却未按时到庭,承办法官朱黎源随即与被告电话联系,被告称因为其在工地做事,没能赶上开庭时间,希望承办法官能够延时开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系离婚纠纷,须当事人本人到庭才能调查清楚事实,随即表示同意。上午十点被告刘某某到庭后,表示不想离婚,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希望原告陈某某能够回家,但如果原告决意要离婚的话也表示同意,但小孩必须由被告刘某某抚养,其自行承担抚养费。经承办法官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签完调解协议后,被告表示虽然双方已经离婚,小孩还是双方的小孩,只要原告想来探视小孩,随时欢迎,同时也表示衷心地祝福原告幸福。原告听到这里,默默地哭红了双眼。最后双方好聚好散,为十年的婚姻生活画上了句号。


